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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建国初第一大冤案始末
2025-08-05
揭开新中国首件冤案的铁盖
于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不期而遇正翘首以盼中央平反消息的胡风与梅志夫妇。
1980年9月29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决议,正式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我荣幸地被任命为该法庭的审判员,肩负起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首要分子的重任。
于国务院第二招待所(简称“二招”),我们参与“两案”审判的成员与出席国务院相关会议的同事,共聚一堂,于同一宽敞的大厅共进晚餐。每席十人,享四菜一汤,每月的伙食费用为四十五元。与此同时,与我等同住“二招”的,尚有刚成立之司法部机关及国务院人事部等部门的干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务人员,他们则于另一大厅内用餐。
京城气温仍略高,因此我选择晚些时候外出用餐,以便错开用餐高峰期。
某个清晨,我结束了一场户外活动,独自行至餐厅的方向。沿途,我不经意间目睹了一幕温馨的画面:一对年迈的伴侣,彼此搀扶着,脚步缓慢而稳健地行走着。
在我记忆之中,出入国务院“二招”的,往往是那些充满活力的中央机关及各省市党政部门的官员,而步履蹒跚之老人,实属罕见。
我好奇前行。
两位长者未曾察觉我的存在,他们依旧缓缓地向饭厅的方向行进。
我惊住了。
身形高挑的老者略显丰腴,头顶微秃,面容略显沉静、木然。他右手握着拐杖,左手轻抚在老伴的肩上。老伴面容清丽,体态轻盈,精神状态似乎比老者更为饱满,她以瘦削的肩头支撑着老者,缓缓前行。
我心疑:是他们吗?
两老人另处用餐。
那饭厅内人声鼎沸,我目睹了老太太将老头安置于桌前,随后转身前往前排排队取餐。不多时,她将早餐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随即与老头并肩坐下,共同进餐。
“没错,这对年迈的夫妇正是胡风与他的妻子梅志!”我最终核实了这两位长者身份,几乎忍不住要失声惊呼。
这对长期遭受监禁与管控的困境夫妇,正值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即将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首要罪犯之际,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彼时,全国范围内正陆续纠正各类冤假错案,难道中央对建国初确立的“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有了新的处理方针?
鉴于胡风在三四十年代及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主要活动地在上海,其所谓的“集团”骨干亦多聚集于此,公安部据此认定上海成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核心“据点”,亟需展开深入的清查工作。在1955年至1956年这段时间内,我有幸被选调至上海“胡风反革命集团”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胡风专案”)任职,主要负责协助公安部对胡风集团骨干的政治背景和历史问题进行审讯和调查。
在参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预审之前,我曾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同时担任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办公室的负责人。一股职业的直觉令我激动不已。此刻,胡风能够从关押他的秦城监狱中被释放,入住国务院“二招”,这表明中央对胡风案件的认识已出现新变化。那起建国初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被定性为“反革命集团”的案件,理应迎来实事求是予以纠正的时刻。
自那以后,每隔数日,我便提前用完晚餐,匆匆赶至另一座饭厅,专程去探望这一对历经磨难仍携手相依的年迈夫妇。
心情沉重不安。
后来辗转得知,胡风居于“二招”,正静候中央机关为他们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
当年被定为“钦定铁案”的他们,能否获得公正的处理呢?
我不禁为他们忧虑,鉴于中国历史中诸多历经千年仍未昭雪的冤案比比皆是……
胡风事件,堪称一桩震动中外的重大冤案。然而,对于该案诸多传闻,其中不乏诸多不实之处。
在金秋十月的月份,我积极参与了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整个过程既严谨又充满忙碌,气氛紧张而充满挑战。
在审判江青落幕之际,我重返国务院的“二招”办公室。步入室内,一名机要人员即刻呈上了文件。这份文件出自中共中央,日期为1980年9月29日,编号为76号,其标题为《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复查报告〉的通知》。
身为当年此案的一员侦查人员,我体内的热血顿时沸腾。
《通知》明确指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胡风反革命集团’事件错误地将持有不同观点和进行宗派活动的同志定性为反革命分子或反革命集团成员,混淆了性质各异的矛盾。中央做出决定,对此进行平反。对于被错误判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的同志,将一律更正,恢复其名誉……。对于因‘胡风问题’而遭受牵连者,必须进行彻底的纠正。”
《通知》中明确指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这一冤案的成因,其责任应归咎于中央。”
阅完文件,我松了口气。
尽管这份通知迟至25年后才到来,尽管其中仍存诸多令人不满之处,然而,建国以来首例重大冤案终于被揭开其沉重的铁幕,让尘封的历史得以沐浴在光明的阳光下。胡风及其所有因这起冤案而遭受迫害和牵连的人们,如今重获政治上的新生。
历经痛苦的自我审视,历史终焕发出其本初的容颜。
根据我当年参与“胡风专案”的经历,1955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针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清查行动中,共有超过2100人受到影响。在这其中,92人被捕,62人遭到隔离审查,另有73人被勒令停职反省。
在这批人员中,有78人被正式冠以“胡风分子”的称号,其中23人被认定为骨干分子。在这78名“胡风分子”中,有61人受到了撤销职务、劳动教养、下放劳动等处分。而在被逮捕并羁押的92人中,有3人在1965年和1966年间被判处刑罚。这三人分别是胡风本人,以及天津的阿垅和上海的贾植芳。
胡风平反之际,我在各类书刊上阅读了大量文章。遗憾的是,这些作品的作者并未亲身经历此案,因此在时间、地点、人物等历史细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实。即便是当年被称为“胡风分子”的少数成员,他们在被捕后对外界情况一无所知,尤其在公安机关对“胡风专案”进行内部清查时,对于一些人物当时的职务等细节也出现了偏差。
譬如,某部书籍记载:“王戎与何满子等人俱被羁押于第一看守所。他时有闲暇,透过窗棂,窥见何满子、耿庸、潘汉年、贾植芳等人的轮廓。”
潘汉年在北京参加会务期间,被公安部直接拘捕,其关押地点始终位于北京,并未在沪被捕或监禁。令人困惑的是,为何有人声称目睹了他的踪影?
……
三十余载的公安与司法生涯中,我有幸涉足两起影响深远的共和国案件:一是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成员,参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二是担任“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讯员。我在《共和国大审判》一书中,基于个人亲身经历,对林彪、江青案的审判进行了详尽的回顾,并对一些书籍中的错误史实进行了更正。至于胡风案件,面对众多书籍中的偏差,鲜有人站出来纠正。据我所知,更无当年的办案人员以个人亲身经历撰写书籍。这种情况让我深感忧虑,若缺乏亲历者的真实记录,后人将如何公正、客观地审视和评价这段历史?
“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距今已有数十年之久,与我国共和国同龄的人们,对于这起冤案的始末知之甚少。为使后世铭记那段历史,不忘共和国所经历的艰辛与坎坷,我在2003年前后,重新翻阅了那些泛黄的办案资料。那时,记忆尚清晰,我便秉持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方位的回顾。
这震惊中外的大冤案……
胡风夫妇青年时期
在市委组织召开的全市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陈丕显同志转达了中央就胡风问题所做出的重要指示。
1955年5月中旬的一个午后,我接到紧急通知,需前往位于福州路的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大礼堂,参加一场意义重大的重要会议。
我匆匆忙忙赶到会场,只见大厅内早已座无虚席。一问方知,原来是上海市委正在此举办一场全市处级以上干部的会议,旨在传达中央近期发布的重大指示。
陈丕显主持并发言的会议。
陈丕显率先向与会人员提问:“各位,最近《人民日报》刊登的关于胡风的报道,是否已经阅读?”
会场里一片沉默。
陈丕显观察到众人并无明显反应,遂续言:“已阅读的同志,请举手示意。”
环顾我朝的大厅,举手者寥寥无几,不过十几人而已。
陈丕显审视后指出:“为何仅有十几位同志阅读?显然,大家的政治敏感度尚待提高,缺乏对激烈政治斗争的认识,未能洞察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既已取得政权,便误以为从此世界将一片安宁。同志们,你们的思维过于懈怠了……”
随后,陈丕显传达了中央的指示精神,强调全体干部需认真学习《人民日报》所公布的关于胡风的系列材料。鉴于上海曾是胡风长期活动的区域,也是其重要的活动“据点”,其中潜藏着不少“胡风分子”。因此,大家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深入挖掘并揭露这些“胡风分子”所犯下的反党、反人民罪行。
在建国初期,我有幸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政权建设科的科长一职,主要负责人民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直至1953年,随着华东军政委员会的撤销,我转任上海市公安局经保二处副处长,并兼任政治协理员(党支部书记)之职,肩负起保障全市工业企业及其他经济建设领域安全的重任。在此之前,我曾成功抓获一名特务,该特务系由美蒋从香港派遣,企图借助其亲戚身份潜入印币厂,窃取即将全国发行的新版伍元人民币样币。
聆听陈丕显的报告,心中顿时涌起沉重的责任感。然而,在此之前,我仅仅是匆匆浏览了报上公开的资料,将其视为文艺界的事务,以为那是文艺领域内不同观点的争执,未曾意识到胡风在文艺界秘密组建了一个“反党集团”。
新中国成立之初,民众的心情仍沉浸在获得自主权后的喜悦之中。然而,突然爆出的“反党集团”事件,既令人感到意外,又让人难以置信。在公安机关内部,私下里亦涌现了不少议论之声。
首先,我们需认识到阶级斗争的复杂性。谈及人民江山与人民的守护,那些所谓的“反党反人民分子”,如胡风之流,实则于事无补。唯有迅速将其逮捕,并对其实施无产阶级专政,方能彰显正义。
论点之二指出,个别读书人的举动不足以掀起巨浪,不妨任其自行其是。召开几次会议,引导群众进行批判即可,无需耗费过多人力物力。全国范围内无需普遍“学习”这些材料。
第三点论及,仅仅因撰写数封书信,便被冠以“反党分子”的罪名,且未有任何实质性行动,此举是否显得过于严苛?
第四点论及,每封书信均应视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篇章。若仅截取其中一节进行解读,不同的人可能会有各自不同的诠释。如此做法是否恰当,是否会导致误解或偏差,实为一大疑问。
起初,人们仅在私下窃窃私语,然而,随着事态的逐渐演变,不久之后,他们便不敢再公开发表议论。
我万万料想不到,不久之后,公安局的领导突然传来紧急通知,要求我即刻将手头的工作转交他人,接替一项更为关键的任务……
马敬铮传达了组织的决定:您将被调任至“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将担任公安预审员的职务。
那是一个清晨,我踏入公安局的大厅,便立刻被负责经济保卫工作的副局长马敬铮拦住了。
他召唤我至他的办公室,声称有一桩要事需与我商谈。
他热情地示意我落座于对面的座椅,随后便告知我,经组织研究决定,我将被调任至新设立的“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任职,担任公安预审员的职务,主要负责对被捕的“胡风分子”进行审讯工作。
毫无思想准备之下,我深感意外。随着全国范围内“胡风分子”的接连暴露与逮捕,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业已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投入了极大的精力。而我长期从事的是经济保卫工作,对文艺界知之甚少。如今,我被指派参与这件重大案件的预审工作,需与“胡风分子”进行直面“斗争”,责任之重,令我忧心忡忡,深怕无法胜任这项任务。
在此,我必须先阐述那段独特的历史背景,否则当代的年轻一代将难以理清其来龙去脉。
1955年3月,北京。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上海市代表团副团长潘汉年——这位被誉为“红色特工”的传奇人物,现身兼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及统战部部长、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市长之重任。在会议间歇之际,应友人之邀,夏衍、董青、吴祖光等人在东单一家小餐馆共进晚餐后,返回住处稍作休息。不料,刚躺下不久,桌上的电话便急促地响了起来。
潘汉年握紧话筒,耳边传来声音:“您好,潘汉年先生,楼下大厅有客人等候,请您速速下楼。”
在党代会的召开期间,访客络绎不绝,他们要么是久未见面的老相识,要么是亲密无间的老友,亦或是中央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潘汉年甚至未及更换皮鞋,便身着拖鞋,匆匆忙忙地下楼应接。
在宽敞的大厅内,公安部长罗瑞卿正与几位身着便装的警员并肩而立。
罗瑞卿面色凝重地言道:“依照中共中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此刻将对你所涉问题进行审查。”
便衣给潘汉年上手铐。
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潘汉年,自此便以极其传奇的方式神秘失踪。
董慧,潘汉年的妻子,当时年仅37岁。面对丈夫的突然失踪,如同遭受晴天霹雳,她震惊之余,这位昔日的“大小姐”,曾随潘汉年并肩战斗在白色区域的秘密工作之中,如今亦开始为夫君的事务四处奔走。不久,她因被指控“参与潘汉年间的内奸活动”而遭到逮捕。
1954年12月,在潘汉年被捕前夕,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扬帆亦在上海遭捕。经过数日的监禁,他被押送至北京,与不久后亦被捕的潘汉年同被监禁。
这正是建国初期那场引发广泛关注的“潘扬事件”。
在那个波澜壮阔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段悬而未决的“案件”与胡风案件一同得到了昭雪,然而,潘汉年、董慧、扬帆等蒙冤而死的英灵,却无法重返人世。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及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许建国,自北京返沪后,迅速从公安系统中选拔了一批干部,组建了“潘、扬专案组”。该组随即在全市范围内对众多“相关人员”实施了逮捕。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公开发布了胡风集团的第一批相关材料。
因此,中共上海市委在组建“潘、扬专案组”之际,即刻设立了一个由市委副书记魏文伯、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许建国、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石西民(继彭柏山因被视为“胡风分子”被捕后,中央宣传部派石西民接任此职务)等人构成的“胡风专案领导小组”。随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充,成立了负责全面领导包括肃清胡风集团在内的“肃反”运动的“肃反”委员会。
正是在这一政治氛围中,我被调至“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任务。
马敬铮见我沉默不语,便继续阐述道:“‘胡风反党集团’案乃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案件,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公安部已作出指示,鉴于上海是胡风长期活动的重要区域,亦为胡风集团的关键‘据点’,故而必须在接受公安部直接指导下,迅速执行对胡风分子的清查工作。此任务的核心在于查实集团内相关人员及其政治历史背景。”
问:“审讯员主要做什么?”
马敬铮强调:“执行审讯任务,负责外围调查,务必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彻底查明案犯的问题。你抵达后,应先研读相关文件,对现状有所了解,掌握全国范围内对胡风分子清查的最新动态。随后,即可开始工作。你的首要职责是集中精力审讯那些核心的‘胡风分子’……”
马敬铮的话语方落,我便急切地接口道:“使不得使不得,您或许不知,我在1953年之前,主要供职于华东军政委员会,担任政权建设科的科长一职,主要负责各级人民政权建设的工作。至于审讯犯人,我素来未曾涉足,亦不谙此道。”
马敬铮力劝我加入“胡风专案”团队,他言道:“如今设立了‘潘、扬’和‘胡风’两个专案组,调动了大量干部,这无疑是当下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我们这些人都是从战场上走下来的,当年为打下江山不惜鲜血奋战,如今怎能让那些反党反人民之徒篡夺人民江山?身为公安干部,我们的使命就是捍卫人民政权,投身于最艰苦、最困难的岗位。这其中的道理,你应该心知肚明。”
晚年的胡风
马副局长对这项工作的阐述已至详尽之境,我还能有何言说?唯有遵从其指令。
苏平叮嘱我道:“你肩负的重任是主导对‘胡风集团’骨干成员张中晓的审讯工作。”
“胡风专案”的办公地点最初设于湖南路上一座雅致的花园洋房内,该处乃一独立的小苑,内含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地,点缀着苍翠的树木与繁花,更有一座假山点缀其间,营造出浓厚的江南风韵,环境颇为宜人。不难想见,此处曾是解放前一位富商的私人宅邸。在上海解放之初,此处曾是陈毅市长的居所。
然而,那些被捕的“胡风分子”却被拘押于建国中路二十六号,与原处相隔了一段路程。
经过持续的审讯,参与“胡风专案”的成员频繁往返于此处与建国中路之间,往来甚为不便。鉴于此,决策者决定将“胡风专案”办公室搬迁至建国中路二十六号。
新址位于昔日的法国租界之中,彼时曾是法国警察的巡逻所。此处坐落着一座三层高的宏伟建筑,东西两侧各有一座规模较小的楼舍,其底层设有水牢。随着解放的到来,水牢被撤销,转变为常规的监室。院落两侧的小楼被高约三米的围墙环绕。两侧的大门前并无标识,然而大楼的一楼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守护,整个场所对外保持高度的机密性。
1950年春,华东军政委员会应运而生,其公安部办公地点便设于此。至1951年,公安部迁至建国西路继续办公,而此处则转型为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家属的居住之所。转至1955年,随着“潘扬”、“胡风”两案相继爆发,涉案人员除少数被拘于南市第一看守所外,绝大多数被监禁于此。
随着“胡风专案”办公室的迁入,一楼的东部区域随即转变为关押“胡风分子”的监禁之所。我频繁前往该处提审相关人员,注意到监房内光线昏暗,张中晓、耿庸等“胡风分子”均被拘禁于此。而西部区域则用作厨房与食堂,同时设有几间供工作人员休憩的房间。
位于二层的房间专设为“案犯”审讯室,专为“潘扬”与“胡风”两案进行审讯之用。
位于三层的空间,是“胡风专案”以及“潘、扬专案组”的办公区域。
大院中央,一片宽敞的空地被竹篱笆巧妙地围挡,成为案犯们日常放风的场所。每逢周末,此处便成了洗晒衣物的好去处。从楼上俯瞰,一切动静皆尽收眼底。
鉴于大门上未悬挂任何标识,且出入两侧小楼的人员均为居住于此的公安干部及其亲属,外界对此处乃关押“潘扬”、“胡风”两案犯人的秘密场所,知之甚少。
这座坐落于市中心的建筑,因严格的保密措施,鲜为外界所知,实则是一所不为人知的监狱。
5月16日,我正式踏入“胡风专案”办公室,开始了我的报到程序。迎接我的,是公安局文保处负责人,同时也是办公室的主管,苏平处长。
“你的首要任务是主持审讯胡风骨干成员张中晓,此外,你还需不时参与并协助对其他案犯的审讯,同时,要全面掌握整个案件及其他案犯的相关信息。”
听闻此事后,我深感意外:“莫非是那位曾致信胡风,对毛主席《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质疑的张中晓?”
苏平点头:“他已被捕。”
六月,我们的办公室迎来了几位新成员,其中一位主要负责人系国家公安部的资深官员,他担任公安部三局的处长,名叫宋若侠。宋处长不仅全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同时肩负着对“胡风分子”——原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彭柏山进行审讯的重任。
在“胡风专案”办公室,除了我之外,还设有两位核心负责人。其中一位是来自市委宣传部的杨学敏处长,她是一位女性,主要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文书撰写以及政治相关事务。另一位负责人名叫方治华,他曾是中央公安学院的处长,主要负责审讯工作。
参与“胡风专案”的审讯团队共有五十余人,成员主要由公安局选派的处级及科级干部构成,此外亦包括部分从市委机关抽调的人员。而负责审讯记录的,则主要是从市公安局文保处挑选的职员。
我是“胡风专案”主要审讯员。
上级对办案人员反复强调,务必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禁将此地任何信息外泄,尤其是案件的审讯与调查细节,一经泄露,将面临组织的严肃处分。
率先展开审讯工作的,是马敬铮副局长与文保处的负责人苏平。
此刻,身兼公安局党组书记与局长二职的许建国,以及常务副局长黄赤波,亦频繁对此二案进行关注与询问。
上海“胡风事件”中的拘捕令,主要是由陈丕显与许建国共同签署的。